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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永旺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生姜不合格案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03-09 14: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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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6日,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检,铅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说明进货来源,提供涉案食品的检测报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凭证及进销货记录等材料,但因无法核实当事人所供述情况,因此无法认定为当事人履行了食品经营者义务。当事人所销售的生姜产品数量少,违法经营额低,在得知不合格后,当事人积极采取召回措施,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建议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经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408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