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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江区翁杭俤餐厅涉嫌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案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3-03-13 15: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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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24日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的甜豆(食荚豌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分别为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采购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13元。

        以上罚没款总计人民币5016.13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