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群众超市销售不合格生姜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3-03-16 09:48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22年10月9日,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群众超市待售的生姜(抽样日期为2022年10月9日)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二)项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进货前已依法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供货凭证等索票索证材料,并提供了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履行了相应的进货查验义务,且经查证属实,可以视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本局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45.66 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