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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第二批)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2-02 18: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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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型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送达日期

1 

行政处罚

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第5项、《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第十四条 

台人社监罚字〔2024〕第1号 

处罚款50000元 

2024年1月26日 

2 

行政处罚

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第5项 

台人社监罚字〔2024〕第2号 

责令停工,并处罚款100000元 

2024年1月26日 

3 

行政处罚

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第5项 

台人社监罚字〔2024〕第3号 

责令停工,并处罚款100000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