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38 |
台江区红十字会 |
系统内普法 |
全体机关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等 |
1. 线上:学习强国APP 和“两微一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 2. 线下:会议学习、现场宣传、校园讲 座;LED屏、宣传栏、宣传册(折页)、报纸和杂志(刊物)。 |
1、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 2、结合我会应急救护员培训课、应急救护体验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 3、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公益日,有针对地面向广大青少年、社区群众、市民游客开展独具特色的行业普法活动。 |
全年常态化开展、结合重要节日(世界红十字日、国际志愿者日、献血日、防灾减灾日等) 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 |
《民法典》、《红十字会法》、《献血法》、《志愿服务条例》 (国务院、福建省、福州市)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