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台江区人社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5-30 14:17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局相关科室、部门: 

  为做好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工作,特制定我局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和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前我局行政许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行政许可事项4项,由局办公室安排落实。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为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以来已批设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市场主体为组织单位的,每个市场主体名录库应包含主体名称、许可证名称和编号、工商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批设时间、有效期限、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机构地址等构成要素。每个事项分别建设1个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许可事项暂由局办公室牵头建设、管理,并根据审批情况定期更新。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之前的市场主体名录,由局有关业务部门科室汇总至局办公室。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1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根据省、市人社部门今年的“双随机”计划,经局办公室制订计划、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部门科室在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增加“双随机”抽查内容,经局办公室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二)“双随机”抽查的启动。发起部门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会同局办公室启动“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局有关业务部门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检查结束后,“双随机”抽查发起部门科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并会同职能部门科室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及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职能部门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场主体实行年审的,按年审有关规定一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部门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做好归档工作。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附件:1.2023年度局双随机抽查行动计划表 

  2.2023年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