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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4-02-05 09: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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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及行政监督检查行为,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营造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保障

  建立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科技和信息化科人员担任成员。

  三、随机抽查时间

  20243月至12月。

四、双随机抽查事项及频次

  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台江区金融和科技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

  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按职责分工开展抽查监管工作。原则上,每个事项全年完成2次抽查。

五、双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建立《台江区金融和科技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台江区金融和科技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信息库》。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取市场主体。原则上,每个抽查事项的备查主体数量不低于该事项对应市场主体数量的5%

  六、检查方式

  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经营方式与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方式。一般可采取现场核查、书面检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

七、检查工作流程

  (一)制定检查方案

  每次抽查工作都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日期、内容、要点、方式及具体工作安排,并随附检查记录表样表。

  (二)检查名单产生

  通过抽签软件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人员名单与被检查企业名单。检查名单签字留底存档。

  (三)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活动时,应表明身份、当场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要求市场主体予以配合;核验市场主体在场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做好调查取证及证据固定工作,保存好市场主体提交的检查材料,检查记录表签字留底存档。

  (四)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形成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包含被检市场主体信息、检查过程、检查结果、整改意见等。通报结果需及时告知被查对象。

  通报发布后的7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示通报内容。

  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受理被查市场

主体提交的、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相关申请材料,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经复查确有错误的,应按规定予以及时更正,无错误的予以维持;复查情况自作出复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反馈。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应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材料归档

检查方案、抽取记录、检查记录、检查通报、违法违规处理情况记录等材料需按要求归档保存。档案保存期限2年。

 

附件: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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