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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0-07-16 16:3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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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司〔2019〕191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榕司〔2019212号)文件精神,经区司法局审查并经区人民政府确认,现将台江区本级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如执法主体或信息变更,我区将及时更新并发布公告。 

  附件:台江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