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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台江区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库》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0-05-07 16: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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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和管理,按照《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有关信息的公告》(台卫〔202078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台江区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库》(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医疗器械企业库”),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布,医疗器械企业库不得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的入围依据。

医疗器械企业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年5月更新发布一次),欢迎各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持续报名,报名材料如下:1、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方式有:批发;2、有意向面向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器械配送服务的;3、近一年内没有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的。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准备以下资质材料: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电子版);2、企业门面和仓库照片若干(电子版);3、无相关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和中医药管理科,电子邮箱:tjqwjjyzk@163.com

附件:《2020年台江区医疗器械配送服务企业库》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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