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推动分级诊疗,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72号)和《台江区卫健局台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台卫〔2019〕222号)精神,我局于2021年1月6日—7日组织对全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2020年下半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评估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件),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通报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落实改进措施,整改报告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区卫健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区卫健局 医政医管科 潘洪涛,电话:83836035,邮箱:tjqwjjyzk@163.com;财务科 方嘉源,电话:83821581。
附件:
1、2020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评估结果
2、2020年下半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评估结果
3、2020年下半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评估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