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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医联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台江医疗美容诊所: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注销执业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编号:SP1050103202206229851354336)已收悉。根据《卫生行政许可 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经审核,同意注销福建优医联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台江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机构,并依法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公章。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