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恒祥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编号:SP10350103202304279541751395)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现场审查,认为你单位的执业许可申请基本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医门诊部的要求,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台江恒祥中医门诊部
二、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7号
三、所 有 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中医门诊部
五、医疗机构级别:未定级
六、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七、服 务 对 象:社会
八、床 位(牙椅):/
九、注 册 资 金:5000万元
十、法 定 代表人:郑顺顺
十一、主要负责人:陈剑锋
十二、有 效 期限:自2023年5月 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十三、登 记 号:MAC4HNLD835010317D1202
十四、诊 疗 科目:中医科******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