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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江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台江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4-26 16:4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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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工作目标是“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2、问:“群租房”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答:1.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2.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3.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4.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3、问:普通百姓如何进行举报? 

  答:为了更好地受理群众的举报,除了通过街道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外,还可通过12345投诉平台举报。 

  4、问:接到群租房线索后,如何进行排查核实? 

  答:接到群租房线索3个工作日内,由街道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房管、建设、城管、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深入现场排查核实,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5、问:经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应如何进行整改? 

  答:1.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5日内,群租房内承租人员必须全部清退搬离并封房。 

  2.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15日内,由房屋产权人负责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3.自行整改完成后,由房屋产权人向属地街道申请核实,街道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房管、建设、城管、应急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现场核实。现场核实整改到位的,予以解除相关处罚措施,并由街道负责当日内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销案。 

  6、问: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如何进行处罚? 

  答:1.曝光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2.函告供电公司、水务部门暂停供电、供水; 

  3.函告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冻结产权; 

  4.对违规装修部分实施强制拆除; 

  5.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