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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散化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20年4月13日向我局提交不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公布 安监总局令第79号令修正)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同意注销福州散化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闽榕危经[2020]0008号);同时注销其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闽3J35010301024)。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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