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销依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7日。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共7天。
三、受理反映情况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3204827
在公示期限内,各有关单位、人员对公示的核销事项有异议、意见的,可向我局反映。
附件: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福瑞新村立面景观改造6号楼“7.28”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台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福瑞新村立面景观改造6号楼“7.28”触电
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7月28日10时20分左右,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福瑞新村立面景观改造工程发生一起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由我局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徐超担任,成员由区应急局、人社局、总工会、建设局、台江公安分局宁化派出所、宁化街道办事处、有关专家组成,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以下简称“7.28”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委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认定如下:
一、死者基本情况
黄某,男,汉族,年龄38岁,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生前系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队油漆工人。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名称: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154411961M
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福州台江广达路349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峰
注册资金:叁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11日
经营期限:1996年12月11日至2046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施工单位
名称: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4X305J
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南路9号楼1108室
法定代表人:陈远星
注册资金:叁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8月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公示平台(网址:https://credit.scjg.xm.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监理单位
名称: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27895730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2513-35
法定代表人:苏天模
注册资金:壹仟壹佰贰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7日
营业期限:2001年3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茶叶、燕窝、酒类、母婴用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批发、代购代销;机电设备代购代销;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对农林牧渔业的投资、开发、产品销售;电子智能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生产地点另设);软件开发及销售;对影视文化业、旅游业、养老服务产业的投资;影视节目的制作;企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福瑞新村里面景观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福瑞新村
3、工程内容:福瑞新村里面景观改造项目施工
4、工程承包范围:对楼体屋面混凝土基层,重做层面层;楼体立面保留现有门窗,墙面采用真石漆材料,重做空调机位;南侧两栋楼体原有夜景灯光设施因立面提升需重新设置,福瑞新村里面景观改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费用经财政审核后按实结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0天。
四、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0年7月28日10时20分左右,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承接的福瑞新村立面景观改造项目工程,油漆班组工人黄某在福瑞新村6号楼一单元架空层1层右侧外墙准备进行墙面分线、弹线作业时,因有一部小区业主的电动车在充电,正好挡住了工作面,需要把电动车移到一边,当黄某在拔电动车充电器电源插头时不慎触电,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及时赶到现场对黄某进行救治处理,黄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事故调查和事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等情况。
事发现场福瑞新村6号楼为10层框架结构住宅楼,在建筑物外侧搭设有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脚手架宽度0.8米,脚手架内立杆距墙体距离为1.2米,在事发现场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在一单元架空层楼梯右侧第一步脚手架上有一根米黄色塑胶电线,电线端头连接着的三通插座悬空挂设在脚手架上。现场勘验:黄色塑胶电线是从屋面沿着脚手架拉到架空层,是福瑞新村住户作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事发当时油漆班组工人黄某在福瑞新村6号楼一单元架空层1层右侧外墙准备进行墙面分线、弹线作业,因有一部小区业主的电动车在充电,正好挡住施工作业面,需要把电动车移到一边,黄某采取单手抓住三通插座拔出插头,不慎触碰到插头铜插板,这时电流通过黄某人体形成闭合回路造成电击伤害。
六、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福瑞新村为无物业管理敞开式小区,无人管理,出租户较多,该小区住户为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私自在外脚手架上拉搭电源线路是本起触电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事故间接原因:死者黄企元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思想麻痹,自我保护能力差,为移开挡住施工作业面充电的电动自行车采取单手去拔除电源插座,因触碰到裸露电源插头铜插板,造成电击伤害,而引发触电伤亡事故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福瑞新村立面景观改造6号楼“7.28”触电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的单位
根据事故现场调查和查阅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查资料、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档案等相关安全管理内业资料: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项目部除对入场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外,项目部还根据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配备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巡查、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到位。
(二)防范措施和建议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宁化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应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QQ群等网络平台扩大建筑施工(作业)安全的宣传覆盖面,形成常态化宣传均势,深入开展企业建筑安全“五进”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建筑安全意识和建筑施工作业自我保护能力。
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福瑞新村立面景观改造
6号楼“7.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
台江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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