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宁化福建省血液中心“12·4”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时间:2024-05-08 09:46

  2022年12月4日12时14分许,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28号福建省血液中心佳裕工贸大厦,由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六层仓库局部加固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台江宁化福建省血液中心“12·4”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并经区政府批复。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3月25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安办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建设局、卫健局、宁化街道办事处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台江宁化福建省血液中心“12·4”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和福州市台江区政府批复要求,在有关单位自查评估的基础上,给予行政处罚单位1家,给予警示提醒、约谈的单位1家1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有关责任人1人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评估。评估工作组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邓建平,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处理建议: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予以免于责任追究。

  落实情况: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予以免于责任追究。

  2、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台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2023年6月20日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8月21日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对 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加处罚款31万元的加处罚款决定书,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1月16日福州市台江区应急管理局对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强制执行前催告。因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且法人死亡后一直未被继承或变更法人。根据区应急局法律顾问意见,区应急局决定按照程序挂网公告,直至该公司出现新的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后继续执行。

  该行政处罚经局法律顾问审查存在送达错误,目前已经启动自纠程序并按照程序重新作出决定。

  (二)问责建议落实情况。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办事处。

  处理建议:建议由福州市台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街道实施安全生产警示提醒,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落实情况:台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对台江区人民政府宁化街道办事处警示提醒并对台江区人民政府宁化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林劼进行约谈。

  福建省血液中心。

  处理建议:建议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福建省血液中心有关人员,建议由福建省血液中心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落实情况:省卫健委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训诫谈话,责令有关责任人检讨整改。福建省血液中心责令时任后勤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书面检讨,对安全工作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该工程项目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谈话。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评估

  (一)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要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在资质范围承接工程,明确各施工班组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加强各岗位人员的责任落实,督促各管理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加大作业现场安全巡查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施工队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要确保交叉作业不制造隐患、不遗留隐患。保证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全力提高安全作业水平。福建省血液中心要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法定原则,对施工项目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外包资质管理。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建筑行业标准制定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应付了事,要严格开展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员工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要让员工切实受到教育,提高安全风险辨识和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无旁观者,都是参与者,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福建省血液中心要加强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宣贯,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血液中心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工作,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日常作业需要,进一步细化各岗位安全职责,制定各岗位安全职责清单,保证每位员工能牢记各自的安全职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加强安全作业巡查力度,杜绝麻痹大意、工作松懈、侥幸心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福州鑫盛佳建设有限公司落实情况:该公司法人已在事故中死亡,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且未被继承,目前该公司已不再经营。

  福建省血液中心落实情况:福建省血液中心根据《福建省血液中心关于调整科室职责的通知》(闽血〔2018〕15号)、《福建省血液中心关于清理和调整非常设机构的通知》中关于安全、卫生、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闽血〔2021〕47号)、《福建省血液中心关于设置科室安全员的通知》(闽血〔2019〕34号)规定,重申中心负责人为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后勤科为中心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科室,后勤科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中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科室安全员负责本科室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2023年6月16日,中心后勤科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建筑施工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加强建设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一步督促全体人员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中心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事故发生后中心所进行的装修修缮项目(首山献血屋装修、地铁4号线东街口站献血屋装修),从设计到施工,均严格审查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中心所进行的装修修缮项目(首山献血屋装修、地铁4号线东街口站献血屋装修),均委托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同时中心安全管理员不定期到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类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小散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指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督促落实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巡查业务培训,协调推动街道履行相关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厘清部门监管职能与责任,相互协调沟通,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情况:

  (一)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类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小散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指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督促落实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巡查业务培训,协调推动街道履行相关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厘清部门监管职能与责任,相互协调沟通,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情况:区建设局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强化建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管理,有效促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2023年以来,结合双随机检查对建筑工地的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逐一开展检查,尤其对基坑、边坡、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设施、围挡、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环节,检查到位、整改到位。2023年我局共监管房建项目13个、单位工程27个,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发出记分通知单66份,合计记分383.68,发现隐患33条,已整改33条。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有力地防范和排除一些不安全苗头,确保我区建筑工地的安全。区卫健局常态组织民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以来,在上级领导要求下,对辖区医疗机构组织多轮消防安全检查。采取了单位自查、依托社区中心协同检查以及通过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组联合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共发现716条消防隐患问题,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紧盯重要场所施工安全。去年5月,我区海峡美容医院和台江医院在区消防大队检查后,被列为重大消防隐患单位,分别被处罚13万和18.7万元。为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求,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公共机构消防安全,去年以来我局对上述2家机构督导检查20余次,密切关注消防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以及施工安全。截至2023年10月,两家机构消防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属地街道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我街道坚决落实实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初,我街道与各社区、经合社、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100余份,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坚持领导包片、干部包段的安全检查制度,打造“网格员每日巡查、社区每周排查、街道定期联合检查”立体式检查方式。截至目前,宁化街道组织各社区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2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约80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约1000家次,发现并消除各类一般安全隐患40余处。为加强建筑防火门日常管理工作,我街道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专项领导相关工作开展,确保专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据统计我街道共有常闭式防火门7865个,其中“标识化”率和“应闭尽闭”率均已达到100%的目标。在安全月期间我街道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一主题,加大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培训、宣传力度。6月份,我街道社区组织参加开展安全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安全培训1次;同时各社区组织志愿者,利用小区广播宣传安全知识等,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街道不定期联合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及培训活动,特别是督促辖苏宁、宝龙广场等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截至目前:我街道联合辖区物业企业等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演练14场,约500人次参与;组织辖区各单位开展专项培训会11场,约150人次参与,通过培训及演练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宁化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综合执法队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执法队的建立和工作开展。从4月份宁化街道综合执法队建立至今,开展安全联合检查22次,出动人员160余人次,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基本有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和有关部门均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台江宁化福建省血液中心“12·4”一般高处坠落

  死亡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回头看”评估工作组

  2024年5月8日

来源: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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