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及《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榕联合监管办〔2024〕1号)工作要求,推动台江区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我办综合汇总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和工作需求,制定了《2024年台江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按照如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牵头更新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推动成员单位工作规范性不断提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抽查方式,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涉企多头多层级重复检查,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切实减轻对企业负担,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国家“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提出“提高信用监管职能说平”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守正创新,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在主管和监管领域积极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抽查情况继续纳入营商环境监测重要指标,2024年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风险预警结果抽查企业数应不低于抽查企业总数的80%。各单位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收集抽查检查、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监管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结合舆情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和风险监测,实现对监管对象信用等级评定。并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风险预警结果与“双随机”抽查深度结合, 根据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重点、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抽查向精准化转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三、提升全流程规范性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双随机抽查全流程规范性。以《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为引领,确保检查全流程规范化。要提升检查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系统”或依托自有系统,实现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过程公平、公正。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录入检查结果”要求,将涉企抽查结果归集至“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做到抽查结果100%公示。省统一抽查平台检查结果可自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鼓励使用自有系统开展抽查的单位通过技术对接的方式,将检查结果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各成员单位联合抽查工作完成情况、系统使用情况、结果公示情况等将作为年底绩效考评重要容。
附件:《2024年台江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福州市台江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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