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台江区汇总,2016年台江区“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23.15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4.41万元,上升0.07%。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6.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辆(购置两辆雾炮车);公务用车运行费425.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6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加96.41万元和减少103.31万元,分别上升175.96%和下降19.54% ,主要是: 购置两辆雾炮车用于路面降尘,提高环境质量;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并于2016年11月起行政、参公单位实行车改,有效控制运行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11.9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97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01万元,上升9.24%,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炎黄文化研究会走进台采风活动,费用支出按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因公出国(境)费34.53万元。全年区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12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3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支10.30万元,增长42.51%,主要是我区承担着对台深度融合、出访任务较多,团组出访不断增多。
附件:2016年福州市台江区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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