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在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上)
台江区财政局局长 唐新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上半年我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收入方面:全区财政收入提前1个月实现“双过半”。 1-6月份,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40200万元的63.93%,同比增长12.4%,其中: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6700万元的60.84%,同比增长5.1%;完成上划中央收入64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3500万元的68.79%,同比增长24.49%。
支出方面:2016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4148万元,同比下降6.38%;基金预算支出累计2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253万元,同比减少46.34%。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2016年是全面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改革的关键一年,在区国、地税局的积极应对下,认真研究营改增趋势,盘清税户、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接及营改增过程中税户的对接,认真做好纳税人的交接、培训、宣传解读工作,深入企业了解在转换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积极争取金融、证券、保险的企业营改增税户纳入管征。
持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方面,盯紧目标抓好月收入调度安排,及时解决收入中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协调力度,用好政策,弥补缺口;同时,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完成金税三期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房地产的管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和国有资产补偿收入工作的开展。
(二)稳步提高民生事业保障水平
坚持把社会受益面、百姓受益度作为衡量财政政策和支出结构效果的重要尺度,努力打造“民生财政”,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支持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保等领域的保障,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上新台阶。2016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达44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35%,较好的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支持实施“书香校园” 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教学设备可适性改造、双虹小学教学楼重建、台六小扩建等项目,促进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和有效配置,积极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项目,支持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新增健身路径、区体育馆游泳池改造、社区室内健身房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区、街、居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安置就业和再就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坚持就业帮扶和创业扶持并重,巩固“应保尽保”成效;统筹推动旧屋区改造,持续推进立面改造、内河与小街巷整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进一步改善城区形象和人居环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16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2%,比上年同期增支1307万元,增长8.33%;城乡社区支出13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3%,比上年同期减支210万元,减少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7%,比上年同期减支7752万元,减少45.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9%,比上年同期增支140万元,增长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比上年同期减支2089万元,减少34.80%;公共安全支出3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8%,比上年同期增支383万元,增长12.8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1%,比上年同期增支2454万元,增长331.62%;节能环保支出1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9%,比上年同期增支1183万元,增长503.4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7%,比上年同期增支182万元,增长26.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85%,比上年同期增支417万元,增长160.38%;科学技术支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比上年同期增支228万元;国防支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6%,比上年同期增支79万元,增长51.30%;农林水支出1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21万元,减少12%;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比上年同期减支175万元,减少55.73%;其他支出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259万元,减少97%。
从支出结构看,教育支出16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94%;城乡社区支出13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6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6%;社会保障和就业3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3%;公共安全3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3%;资源勘探信息等3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5%;节能环保1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3%;文化体育与传媒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3%;商业服务业等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1%;科学技术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2%;国防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38%;农林水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4%;住房保障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3%;其他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1%。
从增幅看,增幅较大的有资源勘探信息等增支2454万元,增长331.62%;教育增支1307万元,增长8.33%;节能环保增支1183万元,增长503.4%;商业服务业等增支417万元,增长160.38%;公共安全增支383万元,增长12.85%;科学技术增支228万元,增长85.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支140万元,增支2.29%;国防增长79万元,增长51.30%。
(三)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2016年度预算编制已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项目支出进度的通知》,督促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和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积极推进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目前各单位已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实施《台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10家单位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201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目前已完成自评。
2.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要求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省、市专项资金及本级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核查与清理。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49973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3069万元,目前已使用2750万元。
3.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各项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健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定期对账机制,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来,业务保持零差错。2016年1-6月,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7103笔,累计金额25241.90万元,办理财政授权支付15947笔,累计金额9694.30万元,办理清算业务23050笔,累计金额34936.20万元。
4.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坚持不断提高评审质量,2016年1-6月,共审结项目161个,送审造价19791万元,审定18206万元。其中:预算送审项目46个,送审金额13148万元,审定金额12282万元,审减865万元,核减率为6.58%;结算送审项目115个,送审金额6643万元,审定金额5924万元,审减719万元,核减率为10.82%。通过评审,为区财政直接节约资金1584万元,节支增效得到体现。
5.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目前我区有19家代理机构从事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活动,2016年上半年全区共执行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计140批次,采购预算金额合计68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合计648.82万元,节约金额40.08万元,节约率为5.8%。
6.积极推进公务卡试点改革。我区从2015年公务卡改革实施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并且取得了一些效果,截至2016年6月我区共有58家预算单位已与代理银行签订了公务卡委托代理协议,并已开办了个人公务卡。
7.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为摸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台财[2016]181号)和《2016年台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已进入收尾阶段。
8.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根据闽财库[2016]5号(《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做好对照自身工作,对财政资金安全进行了自查,并于5月中旬通过了市财政局对我局的检查。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或撤销财政专户,现已将财政部规定撤销的财政专户全部撤销完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三、2016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提高财政综合实力
下一阶段,我局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迎难而上,克服我区财政运行综合条件仍然趋紧的困难,以及“营改增”减收带来的影响,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做好财税工作。
1.以“营改增”为契机,抢抓机遇,积极谋划引进重点项目,在巩固新引进的部分房地产一手房代征工作及一次性税款收入的基础上,巩固扩大保险业、电信业劳务税收汇总征收工作的成果,填补政策性带来的财政收入缺口。
2.盯紧目标,继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抓好月收入调度安排,努力解决收入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以及其他税收等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大力培植新的增长点,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督促各执收单位依法征收非税收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依托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升财政收入滚动预测、分析研判和征收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服务活动,抓重点带一般,为企业提速增效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经济环境,更好地为区经济发展服务。
(二)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支出
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现象反弹。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重点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坚持有保有压,优化结构,适时调整以往支出方面的过高标准。继续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增加资金有效供给,调整用于发展急需的领域和民生事业。
(三)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加强预算刚性约束,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用钱讲绩效、花钱要担当,加大绩效监控力度,提升单位绩效自评质量,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范围,从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四个方面对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核查定级,在此基础上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努力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
3.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实行相互分离、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资产配置处置程序,规范内部权力运行,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4.积极推进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福州市台江区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但具备条件的街道在2016年10月前实施改革,原则上所有街道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全区财政实现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