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台江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28 16:29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层次教育的发展,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教育经费,规划学校布局,指导德育、体育、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江区教育部门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教育局(行政) 

  财政核拨 

  4 

  3 

  自学考试办 

  财政核拨 

  18 

  13 

  督导室 

  财政核拨 

  5 

  2 

  教育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19 

  17 

  实验幼 

  财政核拨 

  35 

  31 

  凤乐幼 

  财政核拨 

  24 

  18 

  南公幼 

  财政核拨 

  24 

  21 

  二实验幼 

  财政核拨 

  35 

  27 

  宁化幼 

  财政核拨 

  23 

  16 

  台一小 

  财政核拨 

  51 

  51 

  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59 

  59 

  洲边小学 

  财政核拨 

  25 

  24 

  二小 

  财政核拨 

  58 

  56 

  瀛滨小学 

  财政核拨 

  30 

  30 

  双虹小学 

  财政核拨 

  30 

  27 

  中选小学 

  财政核拨 

  28 

  26 

  台三小 

  财政核拨 

  107 

  103 

  工业路小学 

  财政核拨 

  26 

  26 

  交通路小学 

  财政核拨 

  47 

  60 

  台四小 

  财政核拨 

  55 

  53 

  台五小 

  财政核拨 

  73 

  72 

  龙津小 

  财政核拨 

  28 

  29 

  国货路小 

  财政核拨 

  46 

  62 

  台六小 

  财政核拨 

  57 

  58 

  进修校附属第一小 

  财政核拨 

  43 

  45 

  宁化小 

  财政核拨 

  51 

  56 

  凤乐小 

  财政核拨 

  48 

  45 

  亚峰小 

  财政核拨 

  95 

  93 

  光明小 

  财政核拨 

  66 

  64 

  台三分 

  财政核拨 

  87 

  94 

  15 

  财政核拨 

  146 

  140 

  34 

  财政核拨 

  58 

  49 

  外贸职专 

  财政核拨 

  53 

  69 

  14 

  财政核拨 

  118 

  110 

  38 

  财政核拨 

  73 

  68 

  36 

  财政核拨 

  86 

  74 

  育智小学 

  财政核拨 

  35 

  27 

  进修校 

  财政核拨 

  36 

  24 

  鳌峰幼 

  财政核拨 

  31 

  30 

  上下杭幼 

  财政核拨 

  18 

  18 

  进修校附属第一幼 

  财政核拨 

  21 

  21 

  滨江幼 

  财政核拨 

  23 

  13 

  洋中幼 

  财政核拨 

  21 

  2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台江区教育部门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下大力继续抓好党建工作,从严治党,促进教育全面发展,推动教育事业内涵发展,树立台江教育新形象;实施五大工程,争创教育强区。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实施办学条件新改善工程。
  (二)着力实施队伍活力新提振工程。
  (三)着力实施教育质量新提升工程。
  (四)着力实施教育结构新优化工程。
  (五)着力实施教育生态新培育工程。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区教育系统部门收入预算为37723.12万元,比上年减少218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83.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666万元,其他收入673.9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723.12万元,比上年减少2184.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71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0.34万元,公用支出728.37万元,项目支出14657.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383.22万元,比上年减少2590.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101(行政运行)464.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二)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三)2050201(学前教育)3006.21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
  (四)2050202(小学教育)13137.4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
  (五)2050203(初中教育)5680.82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支出。
  (六)2050204(高中教育)0.64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支出。
  (七)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319.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八) 2050304(职业高中教育)1089.0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高中教育支出。
  (九)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十)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408.2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学校教育支出。
  (十一)2050801(教师进修)347.18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及培训支出。
  (十二)2050905(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749.4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十三)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66.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33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3.5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3.5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69%,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教育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17万元,比2018年减少3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5.3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教育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教育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98.3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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