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落实资金保障 推动宜居环境建设
时间:2014-04-28 10:57

     区财政局坚持落实资金保障,新增财力优先保障宜居环境建设需要,涉及整治职责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进行项目安排,相关资金、技术、管理力量等向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归集,统筹使用。区财政局整合相关部门资金,根据年度建设重点,按照体现“竞争性分配”原则,围绕年度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管理办法,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安排、下拨和使用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来源:区财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