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曾于2018年12月14日以台发改〔2018〕99号文批复了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局提出,由于地价款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总投资有较大突破,申请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加快台江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8-350103-93-01-05107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排尾红星旧改地块内西侧沿街。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台江福利院,共设床位320床,占地6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56平方米。主要建设两幢10层社会福利用房及地块内道路、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41748.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289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861.2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5731.11万元),基本预备费1988.03万元。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4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和完善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即日起,台发改〔2018〕99号文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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