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短板,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305-350103-04-01-421776)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江区群众路95号。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本次一期改造总建筑面积 (含因改造功能需要局部增加部分)10157.5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711.29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446.27平方米,拟建设床位100张。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利用福州市疾控中心场地,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对福州市疾控中心业务楼(综合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十二层及周边相关区域进行加固和改造,实施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一期)。本次改造涉及福州市疾控中心业务楼(综合楼)及地下室部分、新增业务楼(综合楼)医疗电梯、雨棚、投药间、汇流排间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匡算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4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2.37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5000万元,预备费571.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台江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8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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