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曾于2023年6月9日以台发改审批〔2023〕6号文批复了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现你局提出,因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金额等发生重大变更,申请重新审批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308-350103-04-01-659164)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江区群众路95号。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本次改造总建筑面积(含因改造功能需要局部增加部分)14453.33㎡,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2134.19㎡,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319.14㎡,拟建设床位100张。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福州市疾控中心场地,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对福州市疾控中心业务楼(综合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十二层、行政楼(附属楼)地下一层及地上六层及周边相关区域进行加固和改造,实施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本次改造涉及福州市疾控中心业务楼(综合楼) 及地下室部分、行政楼(附属楼)及地下室部分、新增业务楼(综合楼) 医疗电梯、雨棚、投药间、楼梯间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16.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9.66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5500万元,预备费714.2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台江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台发改审批〔2023〕6号文予以作废。
(此件主动公开)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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