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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备环境、生态、土壤、水文地质、大气或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力量,有编制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三、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修编《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按照生态环境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台江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结合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台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内容及深度满足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应适用于台江区人民政府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编制的应急预案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强化能力,充分准备;分级响应,妥善应对”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报告编写费、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单(包含细目及总价);
5.组织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佐证材料等。
上述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
请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5 :00之前,送至或邮寄至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福州市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二层207),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83337693)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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