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招【2019】9号)、《关于征集台江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名单的公告》(台建字【2019】65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台江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名单》中的已注销或撤回房建、市政资质的企业和注册地已不在的台江企业进行更新调整移出。
附件:更新调整不再列入《台江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名单》的企业
台江区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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