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预审
时间:2021-12-20 15:30
12月17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级专家对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预审,台江区政府、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台江生态环境局和指标相关部门参加了预审活动和会议。当天上午,审查组一行分为两组开展现场审查,分别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三捷河、苍霞新城、美伦浩洋丽都、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滨江市民广场上盖公园、海峡金融商务区等10个点位进行实地考察。下午,预审专家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台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技术报告和档案资料。预审专家组对台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台江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同意台江区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预审,并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审批。
来源:台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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