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有害垃圾暂存、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3月21日,台江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新港街道、茶亭街道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有害垃圾暂存点污染防治措施、标识标签、管理台账等落实情况,各暂存点均能按照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运行管理考核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按时上报有害垃圾记录台账。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督促加强源头管控,做好有害垃圾贮存、转移、处置管理,严禁接收、暂存工业源危险废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有害垃圾贮存、处置过程环境监管,督促各暂存点做好有害垃圾暂存、转移、规范处置工作,防范有害垃圾环境污染风险,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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