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度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286132 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路88号区政府大楼4楼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福州海峡口腔医院建设项目 |
台环审[2017]01号 |
2017-04-14 |
2 |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之声音乐会所 |
台环审[2017]02号 |
2017-05-24 |
福州市台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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