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玛高爱纪念医院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邮 编:350003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
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玛高爱纪念医院
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南路56号红星商务大厦
福建玛高爱纪念医院(筹)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玛高爱纪念医院项目选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南路56 号,租赁红星商务大厦整座楼进行建设,租赁面积约23747.15 m2。项目总投资30700万元,设计床位500张,门诊量约1750 人次/天,全院职工500人。项目设有康复医学科、内科、外科、整形外科、医疗美容科、妇科、小儿外科、肿瘤科、眼科、耳
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疼痛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量为237.37m3/d,要求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240m3)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东侧长乐南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2、大气环境: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密封加盖处理,恶臭气体经生物脱臭、消毒处理后引至项目大楼楼顶排放。②实验室检验废气: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至大楼楼顶排放。③停车场汽车废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废气经排风管高于地面排放。④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烟井至大楼楼顶排放。⑤消毒水废气:加强消毒液的管理与使用,开窗通风。且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都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3、声环境:对于机械设备,首先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水泵、发电机等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门诊噪声需要医院内部加强管理,禁止大声喧哗;车辆交通噪声,采取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保证医院四面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昼、夜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标准,院区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各类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院设置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医疗废物贮存间设置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的设置要求。③检验科等检验废液及仪器第一次冲洗废水应由专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④本项目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包括化粪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院内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福州市台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