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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楼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邮 编:350004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
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楼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区内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楼项目选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区内,总投资:33122万元,主体建筑地上15 层,地下3 层,总建筑面积35264.62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704.6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60 平方米,总床位数164 张,地下机动车位328 辆。门诊量约400人次/d,职工26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量为74.467m3/d,要求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1100m3)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西侧洋中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2、大气环境:①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站均为地埋式,并采取封闭式设计,恶臭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引入“恶臭收集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②实验室检验废气: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至大楼楼顶排放。③停车场汽车废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废气经排风管高于地面排放。④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烟井集中至楼顶排放。3、声环境:①设备噪声:项目供水水泵、地下排风系统均设置于地下室;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减振垫、机房设吸音消音设施;多联机空调系统采用自然冷却,位于创新楼楼面。②门诊噪声:医院作为公共场所,每日的人流量较大,人员来往时可能产生影响周围环境的嘈杂声,这类噪声声级一般在65~75dB。该类噪声在建筑物内部产生,通过隔声玻璃、距离衰减等,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很小。③院内交通噪声:项目地块内设有地下停车场,进出停车场的车辆以小车为主且行车速度较慢,根据类比分析,停车场机动车辆行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同时院内也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必要措施,如限速、禁止鸣笛等,尽量减少车辆行驶对院内声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选袋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施工建筑垃圾也应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再利用。③要求固体废弃物及时处理,禁止堆放于场界外。④建筑垃圾可以委托福州市建筑渣土管理公司负责统一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
建设单位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院内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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