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瑞派诺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邮 编:350004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瑞派诺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项目 |
|
福福州瑞派诺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 |
福州瑞派诺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路与五一路交叉口西南侧茂泰世纪大厦1层01、02、03店铺,,投资额为300万,面积为271.32m2,职工共6人,年经营天数300天,平均宠物接待流量为35只/d。主要经营范围为宠物提供诊疗、CT、绝育手术和宠物用品销售。 |
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医疗废水、宠物美容废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宠物医疗废水应经医疗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预处理后,与宠物美容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2)废气 宠物医院应安装新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对宠物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洗浴室、住院室进行定期清洁消毒、摆放除臭剂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宠物散发的臭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宠物叫声。工作人员应合理喂食,在宠物住院病房门及靠近居民一侧墙体内侧安装隔音棉,对病房采取一定的隔声减噪措施。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的2类标准,北侧及东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1中的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应单独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收集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每年定期清掏,同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运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生活垃圾应单独收集,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