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 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
时间:2024-06-27 15:08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福州市台江区本级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后国家、省、市有权机关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本级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627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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