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区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一)
时间:2024-06-19 11:25

  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名单附后),名单中的企业请登录福建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6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联系电话:0591-88300102;联系人:丁如滢;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3); 

  来访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 

  附件:台江区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一)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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