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我单位收到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请18人次,经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系统比对审核通过,其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2人次、中级工(四级)8人次、高级工(三级)5人次、技师(二级)1人次、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人次,总计拟补贴金额2.29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88300102;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访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附件:台江区人社局职业培训见证补贴2024年第4批次人员公示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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