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7283家(名单附后),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应于本年度12月25日前登录福建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已登录福建12333平台确认同意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联系电话:0591-88300102;联系人:丁如滢;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3);
来访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
附件:台江区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二)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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