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4〕38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19号)文件精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及时将市级财政分配下达给我区直达资金127万元根据符合条件的吸纳人员,确定最终的人均标准发放到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确认,按照最终人均标准1285.42元对第一批已发放中西部跨省脱贫人口补贴的企业45家(963人)进行第二次补齐发放,第二批按照最终人均标准1285.42元予以正常发放(其中富余的5.04元给予吸纳人数较多的福建省闽投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27日-12月3日,公示来访电话:台江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591-87118772或0591-62006815。
附件:台江区2024年吸纳跨省脱贫人口奖补企业总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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