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我单位收到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请26人次,经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系统比对审核通过,其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5人次、中级工(四级)3人、高级工(三级)9人、技师(二级)1人、高级技师(一级)1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7人,总计拟补贴金额3.18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62006816;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附件:台江区人社局职业培训见证补贴2024年第10批次人员公示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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