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区2023年度第二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1-02 15:45

  根据《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56号),经社区或街道初审后,我中心通过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比对及风控功能予以复核,2023年度申请社保补贴的2012名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均已准确录入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程序审核。 

  2023年社保补贴标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477.88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238.94元;我区2023年第二批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通过1346人(包含第一批补发人员),本批次拟发放社保补贴金额共计7722263.66元(详见附件),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现将拟补贴的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01月10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62006817,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5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350004) 

  附件:台江区2023年度第二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