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7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含个体工商户),针对“1、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人员;2、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3、已为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三年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文件精神,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三年内(以工商注册登记之日为准)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1、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2、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且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3、新招用人员每人补贴1000元(不含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劳务派遣员工)。
通过对福州浩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时间:2023年7月7日参照榕人社就〔2016〕37号文件精神执行)、福州佰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时间:2024年3月25日参照榕人社规〔2023〕5号文件精神执行)的申请材料审核,符合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格,共计拟发放7500元,具体明细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示电话:0591-62006813;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0);
附件:小微企业招用就业人员补贴花名册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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