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经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系统比对审核通过,见证补贴2025年第2批次共63人次符合补贴条件,总计拟补贴金额8.73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62006816;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附件:台江区人社局职业培训见证补贴2025年第2批次人员公示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