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人社局关于重新核定45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标准及取消4户C、D型保障对象资格的公示
时间:2025-04-30 14:46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重新核定黄立东等257户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5〕209号)、《关于商请取消21户C、D类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5〕336号)、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5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资格及32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函》(榕人发函〔2025〕20号)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黄立东等45户,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需重新核定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徐心如等4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徐心如等4户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反馈电话:0591-6200681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需变更保障标准、取消保障资格的C、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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