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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金额
依据文件
备注
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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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综 【2009】133号等文件
根据“榕政综【2009】133号文件精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免交学杂费、课本费、寄宿费外,还可得到一系列相关的补助费。
课本费
寄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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