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目标
全区持证残疾人4781人,目前有康复需求残疾人数493人,0-6岁残疾儿童数61人,每年动态更新工作统计康复需求人数。2017年底,全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18年底,全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65%以上;2019年底,全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20年底,全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
二、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区残联 牵头制定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街道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的执行和反馈工作;与卫计局、教育局等部门共同成立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统筹推进区级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区卫计局 共同制定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区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对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大局,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结合健康扶贫工程,优先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健康档案;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
——区教育局 进一步完善特殊义务教育机构和康复设施设备建设,做好在校残疾儿童、学生的教育康复、职业康复以及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 做好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事业,对申办非营利性的民办康复机构直接在区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年审。
——区财政局 落实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安排年度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给予财政资金保障;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确保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顺利推进。
(二)技术指导体系
区残联、卫计、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分别负责为制定本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保障康复质量和效果。
(三)基层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小组
由街道残联理事长牵头,街道专职联络员和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康复协调员)具体负责,与社区医生共同组成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
在福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版)基础上,由区残联、区卫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和其他部门相关的城乡医疗救助项目专项资金,制定《台江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版)》(附件1),对市残联专门发文实施的康复(辅具)救助政策制度,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
依据中国残联等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推进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建设,制定《福州市台江区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目录(参考)》(附件2)。市、区两级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部门依托本级医疗机构、残疾人康复(辅具)机构等有资质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区(一级)、市(二级)两级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立省、市、区三级相衔接、可转介的康复评估服务机制,确保基本康复服务中设置的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有对应的定点康复评估机构,每个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评估费不在康复评估机构正常收费目录内的另行制定。
(三)统筹安排残疾人康复资金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和市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由区残联、区财政局依据台江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状况,做好康复专项资金分配工作。
(四)开展康复服务
1.入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走访等方式,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筛查和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相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区级确定的一级评估机构。
2.评估。需要进一步评估的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区级确定的一级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对残疾人实施康复需求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由区残联或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将残疾人转介至市级的二级康复评估机构,由二级康复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区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上门或集中对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评估。
3.申请服务项目。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依据评估机构转介意见,填写《台江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申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经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区残联。区残联根据省、市下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救助任务指标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确定康复服务项目、补助额度(免费或定额补助)。
4.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福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根据康复评估结果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并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5.费用结算。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行结算,残疾人个人自付部分,在补助标准范围内的按实际自付金额给予补助,在补助标准范围外的按补助标准金额给予补助。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的康复服务项目,属于由省、市统一招标的,在残疾人确认接受康复服务后,由省、市残联与中标单位或康复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除统一招标或采取统一与康复服务机构结算外的其他康复服务项目,由受助对象或监护人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康复服务机构出具发票,受助对象或监护人凭发票、《审批表》和相关服务证明到区残联报销费用。
(五)信息报送与管理
街道残联组织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康复协调员)按要求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具体情况,填写《台江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审核无误的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残联根据本方案成立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各街道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序开展,使残疾人基层康复需求得到及时和普遍满足。
(二)加大投入力度
我区以到2020年实现全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达到85%以上目标为依据,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保基本康复服务经费满足需求、足额到位,确保目标的实现。
(三)提升服务能力
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我区残疾人康复机构重点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目录中支持性服务,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协助区残联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信息管理、服务评估等工作。
(四)创新工作方式
以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为着力点,统筹配置和使用各部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合力,并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形成合力,提高精准康复服务对象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整合现有资源,将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与每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等级评定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残疾人康复服务中。
(五)加强业务培训
加强对残联、卫生计生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基层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小组成员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使其掌握基本服务流程、康复救助政策和相关康复知识。区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支持区定点康复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参加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中,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残疾人社区康复中的作用。
(六)完善规范管理
加强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康复服务管理制度、考评制度、定点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规范运作。
(七)开展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加大对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有关政策措施、项目及生动实践的宣传引导,向基层残疾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普及康复知识,积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突出典型引路作用,搜集、报道、推广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督导检查
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由区残联会同区卫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街道残联和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督导。按照省、市要求强化落实督导责任,每年定期开展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认真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考核评估等工作。
建立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由区残联、卫计局牵头负责定期通报各街道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
六、经费管理
区残联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定期组织开展自查。专项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支付管理要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和服务实际费用结算,及时向康复服务机构拨付经费或向受助对象支付报销。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台江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版)
2.福州市台江区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目录(参考)
3.台江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4.台江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台江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版)
残疾类别 |
服务对象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支付方式 |
康复专项经费 补贴标准 |
视力残疾 |
盲人 |
白内障 复明手术 |
白内障摘除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做好术后护理。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
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康复专项/自费 |
1500元/人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盲杖。每3年视情况予以评估调换1次。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执行 |
||
定向行走及 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每周1次,每次1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每周1次,每次1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
康复专项/自费 |
320元/人/年 |
||
支持性服务 |
中途盲者心理疏导,盲后半年内,每月不少于1次。 |
康复专项/自费 |
120元/人/年 |
||
低视力者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基本型远距离助视器、近距离助视器;助视器适应性训练。 每年评估1次,视情况予以调换。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执行 |
|
视功能训练 |
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含固定注视、定位注视、视觉跟踪与追踪、视觉搜寻训练),每周3次,每次1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
康复专项/自费 |
150元/人/年 |
||
听力残疾 |
0-6岁 儿童 |
人工耳蜗 植入手术 及服务※ |
1. 植入人工耳蜗。标准参见《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编著)。 2. 单耳佩戴人工耳蜗;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调机不少于1次。 |
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康复专项/自费 |
按《福建省听力残 疾儿童人工耳蜗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规定执行 |
助听器适配及服务※ |
1. 助听器。双耳配戴;每年助听器调试不少于2次。 2. 助听器辅助材料。耳模,每半年评估1次。电池,每日自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更换耳模、电池。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基本型辅助器具 适配补贴办法执行 |
||
听觉言语 功能训练 |
功能评估,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其中单训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0-6岁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补贴制度 规定执行 |
||
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
7-17岁 儿童 |
助听器适配 及适应训练 |
助听器,双耳配戴,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其中单训不少于30分钟;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助听器适配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执行;列入7-12岁全日制康复训练补贴的每人每年补贴0.8万元;适应性训练的每人每年补贴0.04万元。 |
|
支持性服务 |
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0.01万元/人/年 |
||
成人 |
助听器适配 及适应训练 |
助听器,至少1耳配戴助听器,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基本型辅助器具 适配补贴办法执行 |
|
肢体残疾
|
0-6岁 儿童 |
矫治手术※ |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
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康复专项/自费 |
1万元/人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导;每半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执行 |
||
运动及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语言、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语言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认识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0-6岁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补贴制度 规定执行 |
||
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
7-17岁儿童及成人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具、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导;每3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7-17岁儿童每年评估1次)。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执行 |
|
康复治疗及训练 |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认知能力、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治疗及训练,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肢体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等,每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其中单训不少于30分钟,非全日制每月训练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列入7-12岁全日制康复训练补贴的每人每年补贴0.8万元;非全日制的0.05万元/人/年 |
||
支持性服务 |
指导重度肢体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
康复专项/自费 |
0.01万元/人/年 |
||
智力残疾
|
0-6岁 儿童 |
认知及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其中单训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0-6岁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补贴制度 规定执行 |
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
7-17岁儿童及成人 |
认知及 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职业康复训练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每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非全日制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列入7-12岁全日制康复训练补贴的每人每年补贴0.8万元;非全日制的0.05万元/人/年 |
|
支持性服务 |
指导重度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
康复专项/自费 |
0.01万元/人/年 |
||
精神残疾
精神残疾 |
0-6岁 孤独症儿童 |
沟通及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通、 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按0-6岁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补贴制度 规定执行
|
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
7-17岁 孤独症儿童 |
沟通及适应训练 |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据评估结果,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6节课,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列入7-12岁全日制康复训练补贴的每人每年补贴0.8万元;非全日制适应性训练的补贴0.1万元。 |
|
支持性服务 |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0.02万元/人/年 |
||
成年 精神残疾人 |
精神疾病治疗 |
精神病治疗基本药物;重症急性期患者住院治疗。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
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康复专项/自费 |
按我区精神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执行 |
|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 训练 |
功能评估(含生活自理、社会交往、体能等);作业疗法训练,包括日常生活活动(ADL)训练、家务活动训练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每次训练不少于30分钟。 |
康复专项/自费 |
0.05万元/人/年 |
||
支持性服务 |
指导生活自理、心理疏导、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季度随访1次。 |
康复专项/自费 |
0.03万元/人/年 |
说明:
1. 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先行结算,残疾人个人自付部分,根据此表确定台江区康复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由区残联与中标方单位或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其他康复服务项目,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补助金由残疾人或监护人先垫付相关费用后,凭康复服务机构出具的发票和相关服务证明到区残联报销费用。
2. 标注“※”的服务项目必须配套提供其他相应服务才能视为获得康复服务。其中: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后须提供视功能训练,0-6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人工耳蜗或助听器后须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0-6岁肢体残疾儿童接受矫治手术后须提供运动及适应训练和必要的辅助器具。
附件2
福州市台江区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目录(参考)
残疾 类别 |
服务 对象 |
服务 项目 |
康复评估机构 |
康复服务机构 |
视力 残疾
视力残疾
|
盲人 |
白内障 复明手术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
定向行走 及适应训练 |
市盲校(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市盲校(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市盲人协会 |
||
支持性服务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市盲人协会、市盲校、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心理卫生干预机构 |
||
低视 力者 |
辅助器具适配 及服务※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
视功能训练 |
市一医院(台江区)、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市一医院(台江)、福州眼科医院(仓山)、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仓山) |
||
听力 残疾
听力残疾 |
0-6岁 儿童
|
人工耳蜗植入 手术及服务※ |
省立医院(鼓楼)、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台江)、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鼓楼) |
省立医院(鼓楼)、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台江)、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鼓楼);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台江区叮咚康复中心、台江区福声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助听器适配 及服务※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 |
||
听觉言语 功能训练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台江区叮咚康复中心、台江区福声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市聋校(鼓楼)、台江区叮咚康复中心、台江区福声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
支持性服务 |
省立医院(鼓楼)、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台江)、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鼓楼)、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 |
省立医院(鼓楼)、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台江)、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鼓楼)、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市聋校(鼓楼)以及省、市、县(市)区认定的0-6岁聋儿康复服务机构 |
||
7-17岁 儿童 |
辅助器具适配 及适应训练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台江区叮咚康复中心、台江区福声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
支持性服务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台江区叮咚康复中心、台江区福声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
成人 |
辅助器具适配 及适应训练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
|
市一医院(台江)、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声科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台江)、台江区叮咚康复中心、台江区福声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
|
0-6岁 儿童
0-6岁 儿童
|
矫治手术※ |
省人民医院(台江)、福州儿童医院(鼓楼) |
省人民医院(台江)、福州儿童医院(鼓楼)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
各手术定点医院,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福州安美达公司(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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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及 适应训练 |
省人民医院(台江区)、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仓山福乐康健中医门诊部、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
省、市、县(市)区认定的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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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务 |
省人民医院(台江区)、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仓山福乐康健中医门诊部(仓山)、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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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市)区认定的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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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岁 儿童及成人 |
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 |
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
各手术定点医院,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站、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福州安美达公司(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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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 及训练 |
省人民医院(台江区)、市二医院(仓山区)、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区)、仓山福乐康健中医门诊部(仓山)、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
省人民医院(台江)、福州儿童医院(鼓楼)、仓山福乐康健中医门诊部(仓山)、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台江区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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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务 |
市二医院(仓山区)、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区)、仓山福乐康健中医门诊部(仓山)、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
市二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仓山福乐康健中医门诊部、德林公司(仓山)、英中耐公司(仓山)、省假肢厂(鼓楼)、福州华智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台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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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 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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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 儿童 |
认知及 适应训练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区)、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省、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 |
支持性服务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省、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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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岁 儿童及 成人 |
认知及 适应训练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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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务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儿童医院(鼓楼)、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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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残疾
精神 残疾 |
0-6岁 孤独症 儿童 |
沟通及 适应训练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市妇幼保健院(鼓楼)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市妇幼保健院(鼓楼)以及省、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 |
支持性服务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省立医院(鼓楼)、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鼓楼)、省妇幼保健院(鼓楼)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省立医院(鼓楼)、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鼓楼)、省妇幼保健院(鼓楼)以及省、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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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岁 孤独症儿童
7-17岁 孤独症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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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及 适应训练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儿童医院(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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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儿童医院(鼓楼)以及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 |
|
支持性服务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儿童医院(鼓楼)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市妇幼保健院(鼓楼)、福州儿童医院(鼓楼)以及市、县认定的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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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 精神 残疾人 |
精神疾病 治疗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市、县认定的精神卫生机构 |
|
精神障碍作业 疗法训练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市、县认定的精神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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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务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 |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仓山)、福州精神病人疗养院(仓山)、福州神康医院(晋安)以及市、县认定的精神卫生机构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会 |
附件3
台江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 年度)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
|
||||
残疾类别 |
视力□ 听力□ 肢体□ 智力□ 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
||||||
残疾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定级□ |
||||||
家庭住址 |
|
监护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经济状况 |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贫困户(建档立卡)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
康复需求项目 |
(附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 |
||||||
残疾人或 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社区(村) 委会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政府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残联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记录 |
根据康复需求评估得到 项目实施,康复专项补贴(免费□ 定额□),实际补贴 元。
服务机构: 公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 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区残联,由区残联审批后,由服务机构提供服务项目,服务结束后报区残联留存;2. “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附件4
台江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 )年度
街道 社区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必填) |
残疾人证号 |
联系电话 |
康复需求情况 |
康复服务情况 |
||
得到康复 服务项目 |
康复服务机构名称 |
||||||||
1 |
|
|
|
|
|
|
有□ 无□ |
|
|
2 |
|
|
|
|
|
|
有□ 无□ |
|
|
3 |
|
|
|
|
|
|
有□ 无□ |
|
|
4 |
|
|
|
|
|
|
有□ 无□ |
|
|
5 |
|
|
|
|
|
|
有□ 无□ |
|
|
6 |
|
|
|
|
|
|
有□ 无□ |
|
|
7 |
|
|
|
|
|
|
有□ 无□ |
|
|
8 |
|
|
|
|
|
|
有□ 无□ |
|
|
9 |
|
|
|
|
|
|
有□ 无□ |
|
|
10 |
|
|
|
|
|
|
有□ 无□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 此表由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康复协调员)填写。
2 此表一式两份,每年定期填写后一份逐级上报至区残联,一份由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康复协调员)
留存。
3. “得到康复服务项目”依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附表1“康复服务目录”填写。项目如下:
视力残疾:
盲人:白内障复明手术、盲杖及其他辅助器具、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中途盲者支持性服务。
低视力者:助视器适配及服务、视功能训练。
听力残疾:
0-6岁儿童:0-6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0-6岁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及服务、0-6岁听力残疾儿童听觉言语功能训练、0-6岁听力残疾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7-17岁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适配及适应训练、7-17岁听力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成人:成人听力残疾助听器适配及适应训练。
肢体残疾:
0-6岁儿童:0-6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0-6岁肢体残疾儿童假肢适配及服务、0-6岁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适配及服务、0-6岁肢体残疾儿童其他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0-6岁肢体残疾儿童运动及适应训练、0-6岁肢体残疾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及成人:7-17岁肢体残疾儿童及成人假肢适配及服务、7-17岁肢体残疾儿童及成人矫形器适配及服务、7-17岁肢体残疾儿童及成人其他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7-17岁肢体残疾儿童及成人康复治疗及训练、7-17岁重度肢体残疾儿童及成年重度肢体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智力残疾:
0-6岁儿童:0-6岁智力残疾儿童认知及适应训练、0-6岁智力残疾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儿童及成人:7-17岁智力残疾儿童及成人认知及适应训练、7-17岁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及成年重度智力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精神残疾:
0-6岁孤独症儿童:0-6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0-6岁孤独症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7-17岁孤独症儿童:7-17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7-17岁孤独症儿童家长支持性服务。
成人:成年精神残疾人精神疾病治疗、成年精神残疾人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成年精神残疾人支持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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