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我区困难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2012年11月底我区出台了《福州市台江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意见》,并全面启动了临时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对因支付子女法定赡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费用,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开展临时救助,截止10月底,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66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帮扶困难群众的重要作用。
台江区民政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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