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晟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防疫工作督导的建议》第1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江区委督查室、台江区政府督查室、台江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我区台江区基层医疗机构机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多次派出督导组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员也不定期前往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暗访。2021年第一季度累计执法93次,派出500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3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9份。下一阶段,我区将继续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回头看”频次,督促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医疗机构人员核酸检测,我区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福州市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规定:15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目前我区正在和金域医学检验所进行商谈,研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检测和降低收费事宜,后续情况我们将及时通知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卞榕峰
经办科室:医政医管科
联 系 人:黄子彦
联系电话:83836035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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