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文瑜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整改建议》第11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我区常住人口有48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4.2万,老年人养老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强化领导,加大投入,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我辖区的福建医大附一康复医院(福建医大附一护养中心)是第一批福州市医养结合机构综合试点单位,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辅助与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福州市第一医院是首批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台江区还通过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目前我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卫生院、台江区妇幼保健院先后加入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医疗联合体,可实现省、市、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促进分级诊疗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作效率。通过建立重点专科对口帮扶、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提高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护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患者连续治疗问题,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落实分级诊疗,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区持续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目前,我区上海、新港、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原则上应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治疗、护理和康复的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患者。试点期间建床对象同时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之一:一是气管插管、鼻饲或者持续导尿,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护理的患者;二是压疮、造口、失禁、糖尿病足患者;三是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四是精神和运动发育异常或者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五是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或者外伤术后适宜在家中康复治疗患者;六是长期卧床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七是恶性肿瘤晚期患者;八是需安宁疗护者。
符合以上条件的辖区内患者(或家属)可以向上海、新港或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申请。建床申请通过后,上海、新港或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为建床患者提供适宜在患者居住场所开展的、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是使用适宜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包括临床专科、中医、全科医疗、康复照护、药事服务等;二是一般检验检查项目;三是家庭病床巡查及家庭访视;四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重点人群专案管理及随访、周期性体检、心理健康指导、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五是其他能保障医疗安全、疗效确切且适宜居家开展的非创伤性医疗服务。
截至目前,我区共收到22个建床申请,建床机构根据收治对象情况以及本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必要时结合上门建床评估情况后作出是否建床的答复,其中未同意建床19个;1个因医保报销尚未启动,患者决定暂缓建床;2个建床后因医保报销尚未启动,患者决定撤床。待到5月1日医保报销正式启动后,我区将与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沟通家庭病床后续发展事宜。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以后继续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卞榕峰
联 系 人:黄秀霞
联系电话:15980288027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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