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8号《关于建立台江区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建议建立台江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事宜反馈如下: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福建省民政厅的相关规定,区民政局负责辖区内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且成立非公募基金会需要政府组成部门或政府授权的组织作为非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出据同意设立的文件。由于区文明办具体负责全区的志愿服务工作,如有企业或自然人申请成立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我局将配合区文明办,做好基金会的成立工作。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张 杰
联 系 人:张 磊
联系电话:83805607
台江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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