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诚贤代表:
您好!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7号《关于为社区减负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9月,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建 [2020]99号),确定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20个证明事项,做到社区工作权责明晰,切实让社区减负,让社区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居民中。
2022年,我区印发《台江区2022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巩固社区挂牌、“万能章”治理成果,推动解决社区力量偏弱、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赋予社区行政管理事务多、报表多、台账多等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减轻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者负担。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张 杰
联 系 人:林锐敏
联系电话:83819322
台江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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