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台江区公共区域噪音治理的建议》(第110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目前有区文化活动中心、区智慧体育公园、区体育馆、白马河公园以及65个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站点等体育活动场所可供群众开展广场舞活动,在不影响场地原有用途和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满足群众广场舞健身需求。
我局将会同属地街道和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在区文化活动中心、区智慧体育公园、区体育馆、白马河公园、健身辅导站等群众可能开展广场舞活动的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广场舞活动参与人员在适宜时间段内开展广场舞活动,同时控制好音响设备音量,最大限度减小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骆伟
联 系 人:丁琪泽
联系电话:38169568
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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